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

個人覺悟

決定做個有血有肉有感覺有立場真實的人,是條不歸路。不用再以討好別人去證明自己的價值,不再為別人怎樣看自己而活。接受自己,我是個人,也會有情緒,有喜怒哀樂,不用壓抑,容許表達。重新建立自己,尋回自己的價值和存在感。容許並接受自己有立場,有意見。

伸出援手,是因為那人或那事值得,自己也真心想去做,所以即使無人感激又如何,事情順利發展就好。而又因為本來就是自己真心去做的,也就不存在幫忙這回事了。如果幫助別人,是為了別人感謝,為了山水有相逢和日後好相見,那只是為自己私心而作出幫助別人的行為而已。

自由並非外在條件,是自己給自己的,自己接受的。內在自由的力量,展現在生活上就是容許與接受,表達真正的自己,體驗全然開啟的生命,原來那就是自由。

收回自己的投射,不代表就盲了,什麼都看不到。只不過不會引發情緒的自動反應,所以別人不提起就不會特別想起,但當被問及,因為有自己立場,也能直接的說出純粹看見的相關一切。

閒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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